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四個部門《關于印發<自治區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(試行)>和<自治區棉花加工企業驗收管理暫行辦法>的函》(新發改經貿〔2017〕1029號)文件精神,經昌吉州、喀什地區發展改革委、市場監督局等相關部門驗收,認為昌吉州阜康市喜豐棉業有限責任公司、喀什地區喀什眾恒棉業有限公司等2家棉花加工企業符合自治區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的要求,驗收合格。依據相關政策規定,現予以公示(第十五批),公示期為7天。
在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業存在異議,可以書面提出意見,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,個人意見必須署明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。
聯系人:喬 楷 聯系電話:0991-2816948